2017年榆中县新建人行过街天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31 16:27:27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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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榆中县新建人行过街天桥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7年榆中县新建人行过街天桥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榆发改[2017]307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

2、工程规模:新建3座过街天桥,分别为榆中县恩玲中学、第一人民医院、一悟路路口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天桥、景观照明、桥梁装饰、人行道拆除及修复、交通标志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和银行贷款

4、项目投资额:1818.64万元

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

二、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二标段设计: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范围内的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现场施工配合及技术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三、服务周期:

勘察: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开始日期: 2017925

计划完成日期: 2017104日)

设计: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起)

(计划开始日期: 2017925

计划完成日期: 20171014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一标段勘察: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4 81 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岩土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投标人201481 日以后有同类工程(岩土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17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7、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二标段设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481日至今)承担过有同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投标人201481日以后有同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17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7、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831日至201794      

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http://www.lzggzyjy.cn/)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9209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1号伊真大厦)11楼第5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兰州市榆中县栖云路4

    人:马伟

    话: 0931-523577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08

    人:杨蕾

     话:18693278227

备案单位: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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