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2017-09-01 00:00:00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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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M2017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和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文件和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以长九府批复[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境内
2.3 工程规模:耕地评定面积8400.31公顷
2.4 计划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
2.5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2.6 招标范围:对整理后的耕地进行耕地质量等级再评定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等技术标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须具有至少一项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方面业绩。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主持过类似业绩;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从报名时起至服务周期结束发现任何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拒绝以往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参加此次投标)
3.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规定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 日—2017年9月 7 日(08:30-11:30  13:30-16:00,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
4.4报名方式: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9月 22日14时,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431-821957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10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0869955
监督机构:九台区采购办
2017 年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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