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新建商业用房、美术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新建商业用房、美术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7-510100-70-03-093680-BQFG】00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62701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2 建设地点: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5标段的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勘察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2014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勘察项目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4 日至 2017年 9 月 13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3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9 日10时00分,地点为 四川建设网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六楼)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和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18楼
邮 编: 610043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610179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xibuzy01@163.com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