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及学生宿舍工程地质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04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及学生宿舍工程已由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岸发改【2016】7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一村159号(学校权属用地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0028㎡,约合30亩,为学校权属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637㎡,其中1#校大门建筑面积约539㎡,2#学生公寓建筑面积约9902㎡,3#后勤中心建筑面积约11402㎡,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约13792㎡,地下停车位348个。项目总投资约12875万元。本项目勘察工程总量暂按 1200米 计算(最终按实际结算)。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因本工程部分施工范围在轨道交通上方,故勘察资料要为第三方提供“轨道保护专篇”所需的地勘资料,勘察资料必须符合轨道集团的审查需要。

2.4 勘察内容:

2.4.1为第三方提供“轨道保护专篇”所必需的地勘资料(先期实施)。

2.4.2规划建设所需的地勘资料(待轨道专篇审核通过,整体规划建设通过规划部门审定后,按建设方案要求予以实施)。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2.5勘察周期:进场后 40 日历天内(此时间为暂定,必须满足2.4勘察内容为前提)提交审批合格文件和经有资质的地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需要的勘察文件(含电子文档)(具体进场作业时间以招标人发布的进场令为准)。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时间为准)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不少于 1个。

3.2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 号)文件和关于完善《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办事指南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3】515号)文件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4 日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下载本工程投标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 年 9月 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

招标人: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一村159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爱都会3栋11-1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13883693795

联系电话:1303635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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