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2017年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办河〔2017〕2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河道管理站,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丰都县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丰都县2017年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对石宝河、余马河、龙潭河、棣棠河、渠溪河、飞龙河、岔河、双龙河、碧溪河、白水河、古佛岩沟、龙河、董家河、石马河、暨龙河、暨龙沟、双鹰河、杨家沟、干河沟、包鸾河、赤溪河、汶溪、玉溪、大山溪等24条河流进行划界、管理范围布点及测量、界桩和告示牌的制作与埋设、桩牌身份采集、移位点记制作、在水利地理信息平台基础上完成数据信息化等划界工作。
2.2招标范围:二标段划界长度238.3km,四标段划界长度256.6km。标段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河流名称 |
划界岸线长度(km) |
备注 |
||
合计 |
左岸 |
右岸 |
|||
1 |
龙潭河 |
54.0 |
27.0 |
27.0 |
二标段 |
2 |
棣棠河 |
11.6 |
5.8 |
5.8 |
|
3 |
董家河 |
31.0 |
15.5 |
15.5 |
|
4 |
石马河 |
47.8 |
24.2 |
23.6 |
|
5 |
暨龙河 |
53.9 |
27.2 |
26.7 |
|
6 |
暨龙沟 |
40.0 |
20.0 |
20.0 |
|
7 |
龙河 |
103.6 |
48.7 |
54.9 |
四标段 |
8 |
干河沟 |
46.0 |
23.6 |
22.4 |
|
9 |
包鸾河 |
65.8 |
32.5 |
33.3 |
|
10 |
赤溪河 |
41.2 |
20.6 |
20.6 |
|
合计 |
494.9 |
245.1 |
249.8 |
|
2.3本项目工作内容:
①完成该划界项目控制测量;
②完成划界项目1:2000河道带状地形图测绘;
③划界河段河道的洪水分析计算并出具报告;
④划定划界项目外缘控制线,并对确定的界桩点进行实地放样;
⑤完成划界项目线桩(牌)、告示牌的制作安装;
⑥完成《重庆市丰都县2017年重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编制;
⑦完成划界成果验收后的整改;
⑧资料整理归档,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
⑨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为《重庆市丰都县2017年重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以及现场设置的“一桩一牌”;
⑩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结束后应由丰都县水务局组织专家组对划界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成果为《丰都县2017年重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书》;
2.4工程地点:丰都县。
2.5各标段计划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递交投标申请,如中标其中任何一个标段,则自动取消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前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且本项目一、三标段第一中标人不再参与本次投标,开标顺序按照二、四标段依次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备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具备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3.1.5具备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
3.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7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6 日 12 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7年 9 月11日 17 时 30 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河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15楼
联系人:邱老师 联 系 人:成老师
电 话:023-70700650 电 话:023-8655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