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9-07 15:25:20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该单位“咸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BYX-2017-20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科学编制咸丰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提交相关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说明、数据库、专题研究、附件、附表)。(成果要求需符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动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7]2号)、《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4-2013)、《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标准》等有关规定,能通过恩施州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恩施州政府的审查、审核、审批。

(1)空间范围:咸丰县

(2)预算金额:30万元,超出此报价的投标无效。

(3)计划工期:60天。

(4)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必须保证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取主管部门的批准。

详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如需实地踏勘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历和信誉 

(1)需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

4、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授权代表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6、供应商须具备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湖北省测绘管理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自我声明;

8、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我声明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利用规划或土地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下载地址:见附件。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8 31817 0000 42184

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磋商磋商文件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919930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九、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7919930

磋商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一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18-68930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7224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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