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敦煌市“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高效节水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敦煌市“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高效节水项目勘察设计,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本项目招标人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敦煌市阳关镇人饮集中供水工程、阳关镇二墩村人饮集中供水工程、转渠口镇延伸供水工程、郭家堡镇梁家堡村人饮集中供水工程、郭家堡镇土塔村人饮集中供水工程、黄渠镇6个村人饮集中供水工程等进行安全巩固提升进行勘察设计。
在敦煌市黄渠镇、郭家堡镇、莫高镇、肃州镇实施1万亩高效节水工程,对以上各镇1万亩高效节水工程进行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
敦煌市“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高效节水项目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3 标段划分:敦煌市“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高效节水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敦煌市“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第二标段:敦煌市“十三五” 高效节水项目勘察设计。
2.4 工程地点:敦煌市
2.5 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后,10日内完成报告的补充修改工作。施工图设计在实施方案批复后1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其中:第一标段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项人饮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第二标段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项高效节水的勘察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其中:第一标段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项人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第二标段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项高效节水的勘察设计任务,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驻本项目的其它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文件即为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4.1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后,再派代表于2017年9月8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0:00-24:00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
4. 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方式一: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方式二: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详细操作说明请在网站【下载中心】获取。
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正常使用。
4.3网上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请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证件、资质证书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9月8起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地址敦煌市吕家堡乡政府2号住宅楼3-302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15:30;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鸣山西路309号)三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定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8:30在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敦煌市党河丽景小区)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2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敦煌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号:27212101040020968
缴纳方式:电汇;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五千元整(¥5000.00元)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五千元整(¥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8.2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8.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8.4 投标保证金办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敦煌市党河丽景小区水务局综合办公楼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李恒勇
电 话:0937-8822051
传 真:0937-8822249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
地 址:敦煌市吕家堡乡政府2号住宅楼3-302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李茜
电 话:0937-8868156
邮 箱:532332025@qq.com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