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hizw20170913014
1.招标条件2.1、建设地点:东方市东河镇原烟海水泥厂旧址东北侧。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约76亩,按收戒量1000人建设,主要建设戒毒综合楼、业务备勤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约29580m2,配套建设道路、篮球场、室外停车场及绿化等,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概算批复为准。
注:本项目分 项目本身 ;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4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东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可研批复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其中勘察承包范围:详细岩土勘察;设计承包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承包范围:土建工程(含装修)、给排水、电气(弱电)、消防、电梯、太阳能热水系统、污水处理站、绿化、道路、停车场、变配电及室外照明、室外给排水系统、机井(含水泵房)、水塔、给排水管道、篮球场、跑道、警戒围墙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最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承包人实际实施的工作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2)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无行贿犯罪查询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投标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停止核发,本项目不作评审。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13 08:30:00 至2017-09-20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10 10:30:00,地点(地址)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室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10-10 10: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招标人:东方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方市 |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1006房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林先生 | 联系人:符工 |
电话:13098989108 | 电话:1830898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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