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采购汝南县金铺镇、宿鸭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温棚蔬菜种植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南县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金铺镇、宿鸭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温棚蔬菜种植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单位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7】29号
2.采购服务名称及要求
项目要求 |
资金预算 |
服务周期 |
汝南县金铺镇、宿鸭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温棚蔬菜种植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 |
300000.00元 |
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进度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其他特定条件: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2.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不含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原件)。
3.2.4、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3.2.5、供应商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附网页截图,网上可查询);
3.2.6、2014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网络查询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3.2.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2.8、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4.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一楼报名室)。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上述各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
4.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15:3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15:3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5851311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039630151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
汝南县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采购汝南县金铺镇、宿鸭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温棚蔬菜种植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单位
采购需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不含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原件)。
4、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5、供应商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附网页截图,网上可查询);
6、2014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网络查询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8、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采购服务要求及工作内容
2.1工程名称:汝南县金铺镇、宿鸭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温棚蔬菜种植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汝政采竞【2017】29号
2.3建设地点:汝南县金铺镇、宿鸭湖街道办事处。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验收标准:按国家、省有关验收规范及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执行。
2.6成果要求:汝南县金铺镇、宿鸭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温棚蔬菜种植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
2.7采购范围: 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三、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进度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2、付款方式:技术成果经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通过,且该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费用的95%,剩余5%,待所服务的项目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3、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
四、资金来源及资金预算:县财政资金, 30万元。
汝南县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