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苏家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7-09-20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苏家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渝发改地[2017]7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忠县蓝天环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忠县苏家组团苏家路和临江新路交叉点东侧。

2.2建设规模:扩建苏家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2万吨/天。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1.3936亿元。

2.3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对初步设计进行细化、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土建及安装)、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由中标人根据项目的相关批复等前期资料组织、协调完成该项目全过程的建设内容,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代理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中间及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勘察设计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设备集成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4设计勘察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需具备至少1个同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日处理污水不低于2万m3/d的勘察设计业绩。

3.1.5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需具备至少一个日处理不低于2万m3/d的污水处理厂的土建及安装施工承包竣工验收合格业绩。

3.1.6设备集成供货业绩: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需具备至少一个日处理不低于2万m3/d的污水处理厂供货业绩。

3.1.7投标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单位,协调制定各部门分工,明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制定项目进度总体计划及保证措施,制定项目集成方案,制定项目总体质量保障措施,实施并完成该项目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工作。

3.1.7.1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和相关建设管理程序完成扩大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明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制定项目进度总体计划及保证措施,制定项目集成方案,制定项目总体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

3.1.7.2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3.1.7.3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包括工程所需的材料),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3.1.7.4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工作、配合设备安装调试与联动调试、负责试运行工作,并对缺陷责任期内的设备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3.1.8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联合);

3.2.2联合体投标的,由相应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3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按其分工均需满足以上资质与业绩要求。

3.2.4

    设计勘察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和相关建设管理程序完成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扩大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土建、机电设备安装等施工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并完成本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同时作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单位,协调制定联合体成员分工,明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制定项目进度总体计划及保证措施,制定项目集成方案,制定项目总体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

设备集成单位:联合体中的设备集成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配合设备安装调试与联动调试、负责试运行工作,并对缺陷责任期内的设备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9月20日9时00分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网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0月17日10时00分, 地点为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接标处)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蓝天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 023-5423285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联系人: 郑开恩

电  话:023-6770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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