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7-09-25 15:27:11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显示公告正文】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

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S17414

一、招标条件: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投资2016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 立项批复市发改投资〔2016614

()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993.7平方米,建筑面积8999.32平方米,已建建筑面积543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562.32平方米,新建16层、局部7层框架结构技侦用房,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安全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2级,抗震设防列度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

    () 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一次性详细勘察及后续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

() 建设地点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106号人民检察院院内

()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资金解决。

()     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单位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2.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信息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设〔20165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92518002017930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报名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92518002017930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本招标文件由金润软件固化,需有金润科技公司投标版客户端方能打开。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71023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1.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最迟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递交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表(交至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

    址: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106

联 系 人:毕海林       联系电话:17326390216

招标代理: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白银市白银区四龙路138号北侧2-201

联 系 人:张        联系电话:1899338554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