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基础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标公示

2017-09-26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基础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 标 人

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922930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六盘水金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总得分

75.26

项目经理

蔡荣品

勘察报价(费率)

0.85%

设计平整场地报价(费率)

2.3%

设计边坡报价(费率)

1.15%

施工报价(下浮率)

4.5%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深港中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总得分

69.69

项目经理

刘廷海

勘察报价(费率)

0.8%

设计平整场地报价(费率)

2.5%

设计边坡报价(费率)

1%

施工报价(下浮率)

4.08%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得分

68.50

项目经理

戎成礼

勘察报价(费率)

0.7%

设计平整场地报价(费率)

2.4%

设计边坡报价(费率)

1.1%

施工报价(下浮率)

4.2%

公 示 期

20170927日至201709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