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潼川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F+EPC)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三台县潼川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F+EPC)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7-510722-47-03-196320】FGQB-02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郪海文化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郪海文化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三发改函【2017】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726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绵阳市三台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院落式房屋31000平方米,酒店17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3000平方米,五一队及廊桥沿城墙新建商业建筑4200平方米及绿化、亮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期:10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F+EPC总承包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融资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能力。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以及各方的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独立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月 10日至 2017 年10 月 15日 23 时 59 分(见附件三台县潼川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F+EPC)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http://ggzy.m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登陆《绵阳建设网》,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 9时 40 分(见附件 三台县潼川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F+EPC)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郪海文化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三台县潼川镇学街9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16-53379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