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枣阳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枣阳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招标范围: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含存量数据整合)。
工 期: 60日历天。
预算资金:458.80万元。
二、招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公共和国境内注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报项目负责人需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过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测绘等相关业务。
4、近三年(2015-2017)至少承担过1项(含)以上类似不动产权籍调查及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等方面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2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查询,被查询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则投标资格不合格);
6、本项目中标公司必须保证自行和原房屋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无缝对接,确保存量房数据整合工作按期完成;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报名成功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以及不参于开标的企业,其在今后枣阳市国土资源局的招标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办公室(枣阳市人民路37号,职教中心学校对面)
3.2 招标文件售价:350元/套,售后不退。
3.3参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出具: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2、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17年度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
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也可在报名现场在社保部门相关网站当场查证)。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给予报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甲级测绘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类似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015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近三年以来(2014、2015、2016)财务报告。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9:30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972216118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8327581929
2017年10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