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陵县安置房项目(梨都御景、锦绣新苑)勘察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陵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安置房项目(梨都御景、锦绣新苑)勘察
2.2、项目编号:HNDHSQ-2017004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梨都御景约13.7万平方米,锦绣新苑约43.83万平方米。项目位于宁陵县境内。
2.4、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5、招标范围: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服务。
2.6、勘察周期:20个日历天(其中10个日历天内出中间成果),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中间成果资料。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
3.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在商丘市宇航路与归德路交叉口民政局家属院1排1户报名。
4.3、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留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企业相关业绩、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劳动合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96478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5896998826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