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7-10-19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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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7]招03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7]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城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由业主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工程
2.2.建设地点:漳州市高新区,西面为规划高新东路,北面为廍前大道、东面为规划古湖南路、南面为规划科技一路。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9881.27㎡(约合419.82亩),其中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用地面积189918.26㎡,漳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用地面积89963.01㎡。总建筑面积265792.88㎡,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6792.88㎡,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9000㎡。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107180.7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勘察工作内容:
2.5.1.招标范围: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各阶段地质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勘察布孔图为准。 
2.5.2.勘察工作内容: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含测绘、钻探、取样试验、原位试验、土工试验、水化试验及岩土试验、测试以及后续服务等作业,并积极与设计、监理、施工服务配合,不限于上述范围)。 
2.6.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提交勘察大纲,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进场进行初勘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进场进行详勘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书(正式稿);配合服务工作至工程竣工归档止。
2.7.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6.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至少包括:
勘察现场施工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
检测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
试验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
后续服务人员,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
注:除后续服务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兼任。上述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人员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应当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合格投标人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5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工程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漳州城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6102010010032953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3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3日08时30分(提前半小时进行签到),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原件备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开标现场电子签到,并携带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或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勘察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本次招标的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工程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每米进尺95元,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待勘察任务完成后,工作量按实结算,勘察费估算总价为300万元。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城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龙文区景会路下洲花园商业区BC区301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60663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
联系人:小洪、小林
电话:0596-295605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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