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13-2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生产水聚结橇(重新招标第2次)招标公告

2017-10-19 00:00:00   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显示公告正文】

东方13-2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生产水聚结橇(重新招标第2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方13-2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生产水聚结橇
标段(包)编号:17-CNOOC-HW-GK-0486/01
发标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部采购招标中心暨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东方13-2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生产水聚结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东方13-2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生产水聚结橇(重新招标第2次)
交货期: 不晚于2018年1月5日
数量: 4套
交货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买方建造现场
项目概况: 本次的采购标的为东方13-2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生产水聚结橇4套,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如下: 1)过滤器和聚结器的本体(Q345R),过滤器内件(含滤芯等)和聚结器内件材质为316L;内涂装(EPOXY COATING)须满足数据表的要求;过滤器和聚结器腐蚀裕量分别是3mm和6mm; 2)过滤器和聚结器必须满足处理量不小于35m3/h(每台)、设计压力/温度不低于750kPaG/70℃。排海生产水必须满足GB4914-2008《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三类海域的要求,单台生产水聚结器出口水含油排放浓度月平均值小于45mg/L。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聚结器设计方必须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资质(D2级或D1级或A2级或A1级),聚结器制造方必须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资质(D2级或D1级或A2级或A1级),并提供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既往业绩:投标人所投设备具有近十年内在海上油气田或FPSO上至少有2台套(单台处理量不小于35m3/h,排海含油小于45mg/L)成功运行2年(含)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订单“国外设备为订单形式”)和设备产品机型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证明文件(最终接收证书或最终调试报告或用户运行证书。证明文件中需要包括含设备名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用户名单、用户所在地国家(地区)等信息)。
合同模式:“建设-移交”(BT模式),即由卖方垫资建设,待调试正常投入使用1年后移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10月19日到2017年10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0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油二区合作楼
联 系 人:覃兰英
电子邮箱:qinly@cnooc.com.cn
邮 编:524057
联系电话:1372691914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部采购招标中心暨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于娜
电子邮箱:yuna5@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