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炉渣、石子煤处理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20 00:00:00   来源: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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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炉渣、石子煤处理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7-10-20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炉渣、石子煤处理清理项目

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炉渣、石子煤处理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炉渣、石子煤处理清理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炉渣、石子煤的清运和所管辖区域内环境、设备卫生的工作。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炉渣、石子煤处理清理项目;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1000MW机组生产的炉渣、石子煤的清运和所管辖区域内环境、设备卫生的工作要求。投标方自行解决炉底渣、石子煤清运堆放地点,自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2 工期

计划服务期:壹年,计划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由于已方原因,合同签订后未能在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开工日期正常开工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无法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若投标方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招标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其它考核条款详见技术规范书。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复印件才算有效的证明文件。

4.3投标方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2年及以上炉渣、石子煤的清运业绩,投标人的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如投运)的原件进行核对。

4.4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以上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相关信息资料,运输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要求持证上岗。

4.5高空作业人员(如要求)需具有许可作业安全资格证,承包招标项目所需(例如:检修工具、及专业人员等)特种行业操作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法定部门颁发的证书。

4.6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7投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进场准备相关工作。

4.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9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订,按甲方需要具备安排项目专家到位。并提前进厂安全教育培训及办理开工准备等工作事宜。预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无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方将限制投标方一年(自投标方违约之日起)内不能参与招标方所有采购项目,并有权将投标方列入黑名单。

4.10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1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年经营利润处于盈利状态)。

4.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3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参加投标(如涉嫌业绩造假资料,经调查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媒介: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及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平台未认证供应商即非平台供应商点击申请参与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需按要求提交相应信息和资质,填写完整后申请方可生效;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本项目标书购买免费)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发布公告之日(电商平台发布公告之日)起7天内,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报名文件(含1、报名表,2、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6、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签字页));经招标人初步审核合格后,投标人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5.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5.1 经电厂初步资格审核后,投标人直接从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5.2招标文件获取失败或其他问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515132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91666-7039,13729208165

邮箱:syqhlc@21cn.com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人:张连新:18633069601、400-6611-700

万博:13520499292

 

公开招标报名表

单位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公司股权结构

 

类似业绩(体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规模、投产时间等)(可增加行或附表)

1、(请按照工程交竣工顺序依次列项)

2、

3、

4、

授权代表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公 司 地   址

 

邮   编

 

有关说明

我公司所提供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等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附 件

包括且仅限于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服务范围、签字页)

5、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质等证明材料。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内提交,并发送招标人邮箱syqhlc@21cn.com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应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列表及合同等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须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

投    标    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标签: 测量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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