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国道310线南移开封境(范村至开封中牟交界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23 15:01: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0线南移开封境(范村至开封中牟交界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310线南移开封境(范村至开封中牟交界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祥符区范村乡、朱仙镇、西姜寨乡

2.3投资额:约2200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210日历天 

2.5建设规模:国道310线南移开封境(范村至开封中牟交界段)新建工程的二阶段勘察设计、概算、预算、清单、地质勘探等。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国道310线南移开封境(范村至开封中牟交界段)新建工程的二阶段勘察设计、概算、预算、清单、地质勘探等。设计内容具体内容见设计任务书。

2.8合同段: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编号为:SJ3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提交数据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23日至2017年10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5.2投标单位应在现场报名前先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将不予受理。

5.3报名时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所需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4 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开封市金明区宋城路97号

  人:张女士

    话:0371-238664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西段96号

  人:殷女士

    话:0371-223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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