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水月寺马粮坪矿区及大垭矿区石墨矿预查

2017-10-24 09:25:46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水月寺马粮坪矿区及大垭矿区石墨矿预查项目根据兴山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山县水月寺马粮坪矿区及大垭矿区石墨矿预查

2.2.地理位置:兴山县水月寺镇。

2.3.勘查矿种:石墨矿。

2.4.以往地质工作程度: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对该矿区石墨矿资源进行了前期地质调查工作,估算石墨矿(334)预测资源量2295.38千吨(矿石量),可作为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时参考。

2.5.勘查区范围:勘查区总面积6.22平方公里,其中马粮坪矿区2.93km2,大垭矿区3.29km2。拐点坐标如下(1980西安坐标系):

预查区名称

序号

东经

北纬

X

Y

湖北省兴山县马粮坪矿区石墨矿预查

1

111°01′16″

31°11′19″

3451895

37502000

2

111°03′09″

31°11′06″

3451500

37505000

3

111°03′09″

31°10′47″

3450900

37505000

4

111°01′53″

31°10′36″

3450584

37503000

5

111°01′16″

31°10′39″

3450648

37502000

湖北省兴山县大垭矿区石墨矿预查

1

111°00′40″

31°17′04″

3462500

37501050

2

111°01′53″

31°17′57″

3464150

37503000

3

111°10′21″

31°18′30″

3465150

37502150

4

111°00′09″

31°17′36″

3463500

375002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和钻探甲级资质、水工环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3 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矿区勘查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

3.4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专班人员至少包含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5人(钻探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水、工、环工程师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实验测试工程师1人,)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原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项目项目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项目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湖北”(http://www.hbcredi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进行查询,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评标委员会核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下午15时00分至2017年10月30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

具体要求: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7 10  2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国土资源局 (盖章)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 系 人:肖剑波                         

电    话:185001924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卢炫政  

电    话:13260569275    

传    真:0717-7833000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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