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项目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1273)号)招标公告

2017-10-25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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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项目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1273)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项目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1273)号)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发改投资[2017]7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南县南广高铁平南南站旁。
2.2建设规模:平南县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位于南广高铁平南站旁,占地约55亩,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05亿元。 
2.3招标范围:平南县综合客运枢纽站用地预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水土保持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节能报告(书)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方案设计、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共14项技术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 
2.5服务工期:因项目建设需要,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1个月之内完成所有技术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调整。请中标人按照轻重缓急,合理调配,按时做好服务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师)及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3.3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1026日至2017年1101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报名。
    联系人:陈豫红,联系电话:0775-4552171。
4.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4.4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115日上午900,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平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和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ggjy.gxgg.gov.cn)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8.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8.3.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8.3.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8.3. 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8.3.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8.3. 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8.3. 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8.3.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8.3.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5-782176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平南县工业大道延长线
邮    编:  537300    
联 系 人:   张潜华       
电    话:   0775-786863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A区7排7号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张帝     
电    话:   0775-6780345 
传    真:   0775-678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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