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岛礁建设与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理

2017-10-26 17:29:08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62017050655 监理|

1.招标条件

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岛礁建设与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岛礁建设与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理。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

2.3监理周期:计划工期 6个月,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内容: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岛礁建设与清淤疏浚整治工程监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理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6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岛礁建设及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理;

二标段: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清淤疏浚整治及天桥修复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总监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标段: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总监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102620171030(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标段,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根据报名标段的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联合体协议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159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11159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416-79191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佟爽

    话:0416-3727777

    真:0416-3895678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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