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住房盛兴家园项目施工图设计

2017-10-27 00:00:00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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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住房盛兴家园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7Z015-J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住房盛兴家园项目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施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盛兴家园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规划四道街北侧,干渠东侧、南侧,九郊路路西侧。计划建设安置用房17栋,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规划四道街北侧,干渠东侧、南侧,九郊路路西侧
2.4设计周期:自签合同之日起30日内。
2.4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通过相关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查。
2.5设计服务费报价:本项目设计费报价仅报折扣系数。投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折扣系数,以小数表示,保留小数点后2位,但最高不得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60%,即折扣系数0.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4-2016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27日至201711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11170900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史志明
电  话:1336461143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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