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东部“城中村”双溪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测绘服务项目、荣县东部“城中村”梧桐湖片区棚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7-10-27 10:48:0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显示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东部“城中村”双溪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测绘服务项目、荣县东部“城中村”梧桐湖片区棚
采购项目编号 510321201700028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7-10-27 09:30
采 购 人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2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通用或常规资格(或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在资格声明中承诺);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独提供书面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含在资格声明中承诺); 1-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供应商书面承诺);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复印件盖投标单位鲜章,另带原件备查):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地籍测绘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供应商自行在网上免费下载。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7-10-27 09:30到2017-11-03 17:00
标书售价(元) 0
标书发售地点 供应商自行在网上免费下载;不用再到我中心现场报名交费。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1-20 10:00
开标时间 2017-11-20 10:00
投标地点 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7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开标室。
开标地点 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7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开标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荣县旭阳镇环城东路,1389002661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7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电话08136102958),08136102958;1899006966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890026616,13890026616
预算金额(元) 207501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测绘服务
行业划分 S9124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1-1第一包《荣县东部“城中村”双溪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测绘服务项目》; 1-2第二包《荣县东部“城中村”梧桐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测绘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要求简述: 2-1第一包:荣县东部“城中村”双溪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基本农田除外)涉及荣县旭阳镇王序塘村、曹家村、子桐桥村等;完成项目区土地测绘和规划范围(基本农田除外)的放线, 总面积大约175.66公顷,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结算。 第二包:荣县东部“城中村”梧桐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荣县旭阳镇观斗山村、波萝村、徐家塘村等);完成项目区土地测绘和规划范围的放线, 总面积大约318.39公顷,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结算。各包详细内容和要求等,请下载项目标书。 2-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第一包4200元每公顷,第二包4200元每公顷;各包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3、资金来源和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合同约定事项付款。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
备注 采购公告(投标邀请公告)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采购《荣县东部“城中村”双溪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测绘服务项目》、《荣县东部“城中村”梧桐湖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测绘服务项目》。现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业主或称采购人):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采购活动组织实施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别:服务 。 采购文件编号:5103212017000280。 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本网页其他栏,或者请自行在本网页附件栏下载项目标书)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本网页其他栏,或者请自行在本网页附件栏下载项目标书) 1、通用或常规资格(或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在资格声明中承诺);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独提供书面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含在资格声明中承诺); 1-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供应商书面承诺);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复印件盖投标单位鲜章,另带原件备查):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地籍测绘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和投标资格的获得 1、我中心在报名环节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开标后的供应商应按要求报名取得投标资格,否则投标无效。 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后无论是否参加投标(含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的情况),只要不出现本采购文件或有关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中心都将如数及时退还其保证金(不计息)。 2、供应商报名及投标资格获取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通过其单位账户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报名获取投标资格。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的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把保证金足额转账到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中。我中心保证金专户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了供应商通过其账户账交纳的保证金,即为报名成功。 2-1供应商报名缴投标保证金获取投标资格的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 3日17 时00分止(以采购中心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提示:银行打印给我中心记账存档的凭证,对于来款到账时间是显示到分、秒的,因此请投标人务必早作转款准备,否则后果自负);逾期,则为没按规定取得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2-2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4000元,第二包¥26000元;收款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10990120000001995;内容:“X X X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单位账户以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如果以非投标人名义代理交纳的,投标无效;同时还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文件中装订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性审查。 2-3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交款凭证骗取投标或中标的(在资格审查时,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与网银系统进行核实),我中心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中标),并根据具体情节报请政府采购监督机关依法处理。 2-4供应商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把“供应商报名信息反馈登记表”填写好(详见附件14),发到我中心指定邮箱,否则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18990069668、0813-6102958。 4、 采购单位联系人:(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网页内容) 七、采购开标会、投标和评定标 1、供应商递交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 20 日 9时00分-10 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将被拒绝,投标无效;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和投标地点:荣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开评标时间:招标人将在2017年11月20日 10时00分举行 “采购开评标会”,投标人应派全权代表参加本次采购开评标会。投标人未派全权代表参加投标的,视同认可、接受本项目的采购开标、评标过程及其结果。
PPP项目标识

相关文章
2017-09-07
2017-08-31
2017-08-18
2017-08-04
2017-07-31
2017-07-28
2017-07-19
2017-07-19
2017-07-13
201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