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与建库(首期)
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郧财采计[2017]340号计划函,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将对十堰市郧阳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与建库(首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YXGPC2017015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与建库(首期)项目
三、项目内容:宗地补测(约1500宗)与土地数据整理(数据信息量约9万条);房产数据整理(房屋登记档案扫描量约40万页、数据信息量约10万条);土地与房产数据关联;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
五、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2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格证书》,且资质内容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相关项目。
3、持有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向中信公司提供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需材料,否则不予报名;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提交的材料见招标公告附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无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转包和分包。
七、投标人可在2017年10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下午5:00止(工作时间)到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2017年11月15日下午5:00时前从单位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以实际到账数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测绘资格证书》有效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017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交纳社保费证明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以确定代理人属本企业职工。
八、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时(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六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郧阳区城关金沙路农行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李 莉、陈小妹
电话:(0719)7231925 传真:(0719)7232925
开户银行:农行郧阳支行
账号:17—204801040006269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根据2013年2月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者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查询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不提供)
4、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由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单独提供完整的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集中统一到郧阳区人民检察检察院申请查询,经查询合格的投标人方能参与投标事宜。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申请书格式
申请书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现申请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