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富广场·恒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10-31 11:28: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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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富广场·恒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7-0177 

新乡市恒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中央财富广场·恒园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中央财富广场·恒园项目勘察、设计,一期设计面积:住宅、办公103051㎡,商业区21949㎡,幼儿园5000㎡,地下建筑50882㎡,一期外观景10082㎡,小区周边道路2133㎡,综合管网12215㎡。

2、招  标  范  围:一标段勘察:为本建设项目施工提供详细地质资料,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二标段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小区道路、管网、绿化等配套施工图设计。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人民路与胜利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勘察标段;二标段:设计标段。

6、施工工期要求:一标段: 30 日历天:二标段:6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标段: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含)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2、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首页面“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11日8:30至2017年117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23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乡市恒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太和        联系电话:18567669156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中段项目拆迁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亚飞       联系电话:17637328725

地址:新乡市南环路与牧野路交叉口

八、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16079

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0373-2826126

2017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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