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昭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昭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第一阶段历史数据整合建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昭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第一阶段历史数据整合建库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PC2017服字153号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地点:昭平县内
2.采购内容:整合昭平县辖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产数据,国有和集体土地数据整合汇交, 最终导入权籍管理系统中。数据内容具体包括国有建设用地电子档案、数据库、电子登记信息的整理工作;房产电子档案、电子化楼盘表、矢量数据、电子登记数据整理工作;原始库汇交主要形成土地登记数据集、房产登记数据集及相关的档案数据,数据入库及检查,成果整理及文档编制;与已有的权籍管理系统及不动产登记系统衔接。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成果提交时间:
5.质量要求:成果通过区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质检及采购方验收合格。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6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资质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成员必须为两个独立法人,联合体双方均必须满足以上条件;
(2)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双方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签署;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四楼)电话: 0774-526800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此两项证件不需提供)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附件)。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方可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3日9时00分前,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昭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66-1号
联系人:李光
联系电话:0774-6682134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规划编号17号
项目联系人:廖嘉
联系电话: 0774-5137767
3.监督部门: 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4-6689708
采购人:昭平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总承包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投标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