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蔡甸区朝阳河生态治理工程勘察项目以
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J17103236-2991
(二)项目名称:蔡甸区朝阳河生态治理工程勘察
(三)采购预算:41.341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 1 包:
(1) 项目包编号:1 包
(2) 项目包名称:蔡甸区朝阳河生态治理工程勘察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 采购预算:41.3414万元
(5) 期限(交货期/工期/服务期):20 日历天
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工程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4、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河道治理类工程)勘察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勘察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 2017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7年 11 月 7 日止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葛洲坝国际广场2栋3103室 )。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胶装成册)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
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河道治理类工程)勘察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勘察合同);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二)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二)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3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5号
联 系 人:文旭
电 话:1343710020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葛洲坝国际广场2栋3103室
联 系 人:陈丽萍
电 话:(027)51479190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027-69845629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