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G219线、S317线公路(裕民县区域)公路建设项目受影响电信线路改迁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017-11-01 00:00:00   来源:国E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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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G219线、S317线公路(裕民县区域)公路建设项目受影响电信线路改迁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2017年新疆G219线、S317线公路(裕民县区域)公路建设项目受影响电信线路改迁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比选代理编号: 0724-1700X25N415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比选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就影响G219塔城-裕民第二合同段、G219和布克赛尔至塔城至阿拉山口公路段、S317托里老风口-裕民(K23+000-裕民)公路段工程建设的电信线路改迁提供设计勘察服务。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不影响公路正常施工和通信线路运维安全。现需进行相关的设计勘察服务采购。
2.2项目规模:本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费约为39万元(不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实际委托为准。
2.3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对G219塔城-裕民第二合同段、G219和布克赛尔至塔城至阿拉山口公路段、S317托里老风口-裕民(K23+000-裕民)公路段公路工程建设的光缆线路进行现场勘查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说明、施工规范、预算说明、预算表、施工图及通用图集)。
2.4 服务区域:裕民县区域。
2.5设计周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5个日历日内提交项目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
2.6标包划分及中选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中选人不允许分包、转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7比选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率<0.70,参选人所投参选折扣率大于或等于最高参选折扣率将按照否决参选处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资质条件:
3.1.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参选截止日前有效的:
1)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参选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时间为准)至今须具备同类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项目团队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①本项目须配备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②同时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如有)、职称证书、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近半年的社保记录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请参选人持比选公告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购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本比选公告第3.1条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或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外部门户网站)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炉院街427号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B楼3楼301会议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
邮 编:830000
电子邮箱:1390115457@qq.com
联系人:周鑫
电 话:13079986963、0991-4664267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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