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远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11-02 11:25:31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远安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宜昌市远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远安县

2.3项目建设规模:

宜昌市远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包括远安县花林寺镇、河口乡、旧县镇集镇中心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另外还包括茅坪场镇、嫘祖镇、洋坪镇的管网完善工程。其中花林寺镇污水处理厂规模800m3/d,配套管网10.8km;河口乡污水处理厂规模600m3/d,配套管网5.9km;旧县镇污水处理厂规模600m3/d,配套管网12.3km;茅坪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6.1km;嫘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3.6km;洋坪镇回龙观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4.1km;洋坪镇马家滩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10.7km。

2.4项目总投资额:宜昌市远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9563.73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地质勘查、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

2.6项目履约期限:6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7项目工程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原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里面的原件扫描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7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三套)递交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CA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 合同签定:本工程设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

联系人:宋绍山

联系电话:13872676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9号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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