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琅琚镇疏口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赣建金招字[2017]第G4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县琅琚镇疏口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已由金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投资【2017】47号审批建设,招标人为金溪县琅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90.8亩,占地面积约193876平方米,本项目投资约745万元,建设内容包含:古村街巷道石板路面铺设及附属工程(18口池塘清淤及池塘水循环系统、雨水污水排放系统)。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施工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②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设(2017)1号》文件:“关于全省建筑工地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暂停2年在江西省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④施工单位提供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
⑤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未提供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上证明文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件检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保证金凭证由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7 年11月3日 至 2017 年11月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zggzy.jiangxi.gov.cn/)或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x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7日9:30时,地点为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县周庄路与疏山北路交叉口西南100米,综合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溪县琅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黎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3979455875 联系电话: 1897042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