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氨法脱硫改造BT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18:09:15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氨法脱硫改造BT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408442)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工程概况:神宁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由硫磺回收(两级克劳斯)、尾气焚烧、氨法脱硫、成型造粒及储存等单元组成,现对氨法脱硫单元进行改造。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自二级克劳斯冷凝器出口到烟囱排放口(含烟囱)的氨法脱硫单元改造,其中超克工艺包及氧化性催化剂采购由招标人招标确定后,由超克中标人与BT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纳入BT整体合同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在原硫回收三个系列的二级克劳斯后分别新增一套超级克劳斯(以下简称超克)单元,可实现经过超克单元及尾气焚烧处理后进入氨法脱硫单元的SO2浓度由15000mg/Nm3降至总硫正常工况≤8000mg/Nm3、高硫高灰工况≤10000mg/Nm3,降低了尾气进入脱硫单元的SO2浓度,提高了尾气脱硫达标的可靠性。
(2)超克单元出口尾气经原焚烧炉焚烧后送至新建的氨法脱硫单元,折合氧含量3%工况下,可将排放尾气控制在SO2≦35mg/Nm3,NH3逃逸≦3mg/Nm3,粉尘含量≦10mg/Nm3,实现达标排放。(为保证尾气处理后环保指标达标的前瞻性,避免重复性投资,尾气指标由原设计SO2≤90mg/Nm3,NH3逃逸≤8 mg/Nm3,提高为SO2≦35mg/Nm3,NH3逃逸≦3mg/Nm3,粉尘含量≦10mg/Nm3)。初步估算,本次改造提高排放设计标准基本不增加建设总投资。
(3)新增一套硫铵结晶及包装系统,解决硫铵溶液不结晶的问题。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建设期(设计、采购、施工):氨法脱硫工艺包设计、超克单元与氨法脱硫单元及原装置(包含分离器、焚烧炉、烟囱及液硫池)的集成和连接、勘察、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保管工作;原钢结构框架优化调整、分离器和焚烧炉能力匹配核算及改造;与原装置同时生产的施工安全隔离工作;施工建设及建设手续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告知、工程质量监督委托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委托)。工程监理委托工作由招标人另外完成并管理。
(2)调试期:动设备试车,仪表、电气等专业联调、调试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
(3)性能考核及试运行期:期间的技术服务、培训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运行操作人员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管理。期间的公用工程及原料消耗由招标人供给,在此期间的产品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期间的所有生产辅材(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润滑油脂等)由投标人供给。招标人在性能考核期间若一次性能考核不通过,修改期直至最终性能考核通过的公用工程及原料消耗由投标人承担,在此期间的产品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
(4)装置移交:装置移交前投标人须按照技术清单要求完成移交工作。
(5)上述各期间的现场文明清洁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装置区保洁、卫生间设置及维护、垃圾清运等)。
计划工期及日期:
项目开工会:2017年12月1日。
工艺包及专有设备设计: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5日。
基础工程设计: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5日。
详细工程设计: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3月25日。
工艺设备及长周期设备到货:2018年6月15日。
现场施工开工:2018年3月15日。
DCS上电调试:2018年9月1日。
投料调试: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1月15日。
性能考核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
装置移交:2020年1月15日。
工艺考核指标要求:
(1)装置性能考核验收标准:
a.超克单元出口总硫:正常工况≤8000mg/Nm3,高硫高灰工况≤10000mg/Nm3。
b.氨法脱硫单元:折合氧含量3%工况下,SO2≦35mg/Nm3,NH3逃逸≦3mg/Nm3,粉尘含量≦10mg/Nm3。
(2)产品执行标准:
a.硫磺产品等级:执行《工业硫磺第2部分液体产品》(GB2449.1-2014)优等品、《工业硫磺第1部分固体产品》(GB2449.1-2014)一等品;
b.硫铵产品等级:执行《硫酸铵》(GB535-1995)合格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B. 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C. 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函或其他资金来源证明;
D. 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
E. 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个氨法脱硫工程EPC、BT、BOT或BOO成功在线运行的装置业绩,提供合同及用户评价证明;
F.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氨法脱硫EPC、BOT、BOO或BT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4)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 标人正式在册人员(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5)试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担任过尾气处理运行管理工作。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0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购标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56971879,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微信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及神华招标网的网银支付要求。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用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后,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流程:供应商登录神华招标网系统→招标业务→业务管理→文件领取→输入项目编号找到项目→点击领取下载采购文件和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多功能厅二层董事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亲水北大街与贺兰山路交叉路口往北500米。 Tel:0951 6871 888/6880)。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
地 址:宁夏灵武市宁东神宁煤制油
联系人:蔡娜
电 话:0951- 69656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 何强
电话:0951-697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