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7]A1024-5号政府采购下达函要求,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应城市公共设施新建项目立体停车库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YCGG-TCK-201701
2、项目名称:应城市公共设施新建项目立体停车库工程采购项目
3、建设地点:应城市
4、采购内容如下表: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日历天)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PYTZ/TCK2017—1 |
应城市公共设施新建项目立体停车库工程采购项目 |
应城市(饭店前、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紫来大酒店)立体停车库建设 |
240 |
2449.75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质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范围应包括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六层及以上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制造。
(3)近两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商业贿赂行为(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多只允许2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公司。
3 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凡是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拟任本项目的“五大员”具有相应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及有效劳动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休息日(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2、获取地点: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南湖西路泰然南湖玫瑰湾2期7栋21D)。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及本公告中“二 投标人资格”中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如资质符合将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江汉饭店六楼6278会议室(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旁)
2、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28日9: 30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1、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2、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应城市广场大道18号
联 系 人:田国波
电 话:0712-32319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南湖西路泰然南湖玫瑰湾2期7栋21D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联 系 人:岳工
电 话:027—87213699/18571856229
传 真:027-87225848
电 子 邮 箱:hbjhywfzb@163.com
开 户 行 名 称: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 户 行:汉口银行梅苑支行
账 户 号:27505100014387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11月7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