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2017-11-07 16:26:33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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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1101-029511-8

招标编号:HJGS201720

1. 招标条件

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共同实施的工程包含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兰州过境段)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兰州过境段)工程S101线中川铁路至黄羊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以下本项目)。

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已经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及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7]478号)文件批准建设。S101线中川铁路至黄羊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S101线中川铁路至黄羊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甘交规划[2016]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甘肃省财政厅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7]133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1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公路:

现有G312G109线在兰州市境内穿城而过,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难以有效衔接,大量长途过境车辆需直接穿越城区进行集散,给城市交通造成很大压力。城市部分出入口道路标准低、通行能力差,交通疏导功能受限,造成城区交通拥堵,因此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及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的建设对全面提升路网的通道功能、疏导功能和对外辐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起点位于榆中县清水驿乡,与G312线相接,经夏官营镇、定远镇、忠和镇、大湾村、九和镇、杏花村,止于永登县苦水镇,与G312线相接,路线全长约109Km,采用双向四车道和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起自皋兰县忠和镇大湾村,经九合镇、杏花村,止于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路线长约39Km(其中,大湾至杏花村段约25Km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共线),主线采用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其中,大湾至九和镇段约20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33m,九和镇至河口镇约19Km为兰州市高速二环组成部分,采用双向四车道和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同步建设兰州国际港务区和苦水镇2条支线约9Km。兰州国际港务区支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苦水镇支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2S101线中黄公路:

S101线中黄公路是兰州市安宁区至皋兰县的重要公路运输通道,该公路沿线居民较多,交通量大,尤其是重型车辆的大幅增长,大面积诱发路面车辙等病害,道路拥堵严重,本项目的建设对路网建设以及完善路网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S101线中黄公路的建设对拓展兰州城市空间,缓解兰州内外交通干扰,促进沿线土地开发,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加大区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具有重要意义。

S101线中黄公路起自兰州市北环路南坡坪互通立交被交路终点,路线由南向北布设,之后沿现有西固连接线布设至皋兰县忠和镇黄羊头村后,下穿兰州至中川铁路(利用铁路既有桥梁),终点与G6兰州西收费站相接,路线主线全长3.57Km,设有互通式立交一处,立交连接线0.710Km。设计速度60Km/h,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50m,下穿中川铁路宽度受限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

2.1.2建设工期:

G312线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公路建设工期4年,计划于201712月底开工,202112月底建成通车。S101线中黄公路建设工期1年,计划于201712月底开工,201812月底建成通车。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人,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建设方式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运营-移交(BOT”:中标人在与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后,应和政府指定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甘肃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作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通风、照明、消防、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及环保设施等全部工程。

2.2.3 G312G109线项PPP模式下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012884万元,拟采用的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组成。政府出资的资本金部分为264940万元,约占项目资本金的38.88%;社会资本出资由潜在的社会资本筹集,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组成,社会资本自有资金416554万元,约占项目资本金的61.12%。本项目政府建设期补助资金约147600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7.33%;资本金681494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33.86%;项目融资1183790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58.81%出资时间为项目建设期。除此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S101线中黄公路PPP模式下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2224万元,拟采用的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组成。其中政府资金30044万元,作为政府建设期投资补助,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8%;社会资本出资由潜在的社会资本筹集,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组成,社会资本自有资金18667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0%,占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融资13513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22%。出资时间为项目建设期。除此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或降低)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或减少)融资额度,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不变,项目资本金不变。

2.2.4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购的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2016年末总资产2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80亿元人民币以上;

3.1.3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3.1.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3.1.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甘肃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 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施工能力: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五年以来(自2012111日以来,以竣(或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业绩:

1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不少于10km及以上高速公路的路基施工;

2)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不少于20km及以上高速公路的路面施工;

3)至少完成过1座全长1000m及以上特大桥梁的施工;

4)至少完成过1座全长3000m及以上(单洞不累加)特长隧道的施工。

2、勘察设计能力: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及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 近五年以来(自201211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以下业绩:

1累计独立完成200km及以上高速公路的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累计独立完成200km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

3)至少完成过1座全长1000m及以上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4)至少完成过1座全长3000m及以上(单洞不累加)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如同一项目中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则均可累计认定。业绩证明应提供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按照联合体成员中的计算;投资能力按净资产数值为准,净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确定,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为准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

    3.2.4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13.1.5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5 联合体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3.1.6款要求的企业。

如联合体成员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或施工的,3.1.6款中要求的资质、业绩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相应工程内容(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资质、业绩确定,即承担设计或施工的单位需满足3.1.6款中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3.3 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级或曾被评为C级或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6 如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2017 11  7  18 00分至2017 11  12  18 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 n × 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4.2 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11  29   14 30,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分至14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7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银行保函原件(如有)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备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体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sggzyjy.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7.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

7.1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资协议签订前,按约定提供投资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2,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01

  话:0931-8484769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

  人:兰立松

    话:18501027351

    真:010-84896937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话: 0931-8480792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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