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类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江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类检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1.项目编号:JLZTB-ZFCG-20171122-280
2.1采购单位: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2项目地点: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3项目名称: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类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2.4磋商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类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5服务期:一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2.6控制金额:363730.00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控制金额);
2.7项目规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的检验检测;
2.8磋商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3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相应检测能力权限附表;
3.4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收款单位: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陵支行
帐 号:4205 0110 2397 0000 0014
磋商保证金: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磋商小组认可已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证明。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于2017年 11 月21日下午16时前从其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向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汇入磋商保证金,并办妥所有财务手续。不得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提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人。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8日至 2017 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休息)在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综合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22日 上午10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向磋商组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17 年 11 月22日 上午 10 时 30 分开始。地点: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lxztb.com
9.现场考察: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采购人:江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贺辉忠 电 话:1398672044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 电 话:15671436720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