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县都峤山文化生态旅游景区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社会〔2016〕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都峤山大景区的重点建设区域。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720680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规划建设入口接待服务设施、白鹤潭文化休闲谷、南山洞天、庆寿岩历史文化体验区、石背世外山村等。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含仿古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精装修、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73229.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约30912万元。
合同估算价:32412.68万元,其中总勘察费349.97万元(包含勘察费318.47万元,地形测绘费31.5万元),设计费1150.71万元,采购及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3091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总勘察工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125日历天,其中总勘察工期50天(含地形测绘工期25天),设计工期为125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为9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其中勘察部分包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含地形测绘内容);设计部分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部分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处在“启用”状态)及容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诚信库信息查询表》(提交复印件)参与投标报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诚信库信息查询表》原件。
注:《诚信库信息查询表》查询地点设在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建筑诚信卡前往办理。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1000 元。【备注:技术资料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发放,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技术资料押金最迟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5.4招标代理员:杨家秋(建筑诚信卡号:006092 ),联系电话:0775-268807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0:00,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rxjsgc.net)及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75-5322093
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5-531581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容县乐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容县石寨镇石寨村白鹤塘景区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吉工
电 话:0775-226028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323-5号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杨家秋
电 话:0775-2688077
传 真:0775-26880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