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邕江两岸文物保护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社会[2017]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无
项目编号:湘智招字[2017]第0695号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江两岸豹子头遗址、石船头遗址、灰窑田遗址、那北咀贝丘遗址、三岸明代窑址、缸瓦窑古窑址、林景云烈士故居、湘桂铁路邕江旧铁路桥遗址。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邕江两岸八处文物古迹进行原址保护和修复,分别是:四个新石器贝丘文化遗址(豹子头遗址、石船头遗址、灰窑田遗址、那北咀贝丘遗址)、两个窑址类遗址(三岸明代窑址、缸瓦窑古窑址)、一个红色革命遗址(林景云烈士故居)、湘桂铁路邕江旧铁路桥遗址。建设内容如下:
(1)在豹子头文化遗址处建设贝丘文化主题广场500平方米;
(2)对石船头遗址进行原址保护,展示区计划面积为700平方米;
(3)对灰窑田遗址进行原址保护,遗址展示区面积1000平方米;
(4)对那北咀贝丘遗址进行原址保护,遗址展示区面积1600平方米;
(5)对三岸明代窑址进行原址保护,拟建保护大棚面积20000平方米;
(6)对缸瓦窑古窑址进行原址保护,计划面积300平方米;
(7)对林景云烈士故居修葺,修葺面积300平方米、墙体450平方米、地面400平方米及整治周边环境;
(8)对湘桂铁路邕江旧铁路桥进行改造,占地约41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42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邕江两岸文物保护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内的设计(包括单体保护修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以及直至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具备较强的项目总体管控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
3.5要求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至少1项2000平方米以上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市、县级以上(含市、县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7财务要求:需提供2014至2016年的财务报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8时00分至2017年11月16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报名时须按系统操作要求,添加联合体另一方单位信息并由设计单位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凭单位账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 年11月16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并持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
程量的 70%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
代理机构: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 |
地址: |
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8楼806室 |
邮编: |
530022 |
邮编: |
530022 |
联系人: |
兰科长 |
联系人: |
陆工 |
电话: |
0771-5588133 |
电话: |
0771-2023900、18172338103 |
传真: |
0771-5588133 |
传真: |
0771-2023900 |
电子邮箱: |
wwk0771@163.com |
电子邮箱: |
17013245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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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