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余财2017B000440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余县水库工程管理局的委托,对大余县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7-DY-C020-1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大余县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1 项 总体要求: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范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有关规定以及《江西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实施办法》对油罗口水库、垄涧里水库、跃进水库三座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 (一)鉴定程序: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等三个程序: 4.鉴定组织单位在收到鉴定报告书三个月内,应将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报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变更注册登记信息。 (二)大坝安全评价技术要求: 1.大坝定期安全鉴定以现场检查、安全检测以及观测资料分析为主,辅以适当的复核计算分析。 2.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包括: 基本情况、现场检查、安全检测、观测资料分析、安全复核、综合评价六个部分。具体内容应符合《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要求。 3.大坝安全评价重点是最近一次安全鉴定或除险加固以来的工程运行安全状况。 (三)基本情况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含工程特性表、工程图)、管理体制机制、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设施等运行管理情况; 2.大坝建设及历次除险加固概况; 3.最近一次安全鉴定或除险加固验收情况,鉴定或验收意见的处理情况; 4.最近一次安全鉴定或除险加固以来水库的运行调度情况、维修养护情况、大事记等; 5.水库运行管理综合评价。 (四)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测主要内容: 2.重点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变形、渗流问题,采取有损检测和无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测,评价其是否影响安全。 7.金属结构应重点检测基本尺寸、腐蚀量、焊缝、启闭力、启闭机运行状况(含运行噪音、制动性能、双吊点同步偏差)等,其他检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抽样比例按相关规范执行。 1.跃进水库工程概况:跃进水库位于赣江水系、章江支流、杨梅河中游大余县东北部樟斗镇境内,距县城50公里。坝址控制集水面积60.50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248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3.20万亩,规划设计三个梯级电站,总装机1240千瓦,已建一、三级电站,装机达840千瓦。保护农田5万亩,人口8万。 水库特征水位:跃进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设计洪水位255.59米,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p=0.1%),校核洪水位256.98米,正常蓄水位252.20米,死水位232.20米。 2.垅涧里水库工程概况:垅涧里水库位于大余县东北部,坝址坐落于章水支流漂塘河中游的垅涧里峡谷处,坝址控制集水面积55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75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总装机830千瓦,年发电量320.50万千瓦时,保护农田3000余亩,人口5000。 水库特征水位:垅涧里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设计洪水位233.08米,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p=0.2%),校核洪水位234.08米,正常蓄水位230.50米,死水位207米。 油罗口水库:油罗口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保障供水、调节灌溉、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是章水流域的控制性工程。坝址集雨面积557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10亿立米,最大坝高36.26米,设计防洪保护人口10万人以上、农田3.80万亩,电站装机60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416万千瓦时。水库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发电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等组成。水库工程于1969年冬动工兴建,1981年底基本完工,1984年10月竣工验收, 2010年12月进行了除险加固。 500000.00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或入围水利部关于公布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的通知(水建管[2003]472号)的单位。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营业室;账号:36001175050052503062-0020),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0%收取。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4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开启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0797-8719344 传真:0797-8712955 邮箱: nkhydy@sina.com 联系人:刘梅燕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大余县水库工程管理局 地址:大余县南安大道 电话:0797-8759839 联系人:黄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鉴定审定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单位主持进行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要求组建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组,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形成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3.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并印发给鉴定组织单位。
1.现场检查应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并填写现场安全检查表,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
2.检查各建筑物结构、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是否完整、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范;管理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库区和近坝岸坡是否安全;下游情况等。
3.重点检查各建筑物的渗流及变形情况,检查结果需要有定性和定量的描述,并配有图片详细说明。
1.定期安全鉴定原则上不进行地质勘探。若上次地质勘探距离本次安全鉴定的时间超过20 年的,或水库已列入除险加固规划,拟实施除险加固,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地质勘探工作。若工程运行过程中出险重大险情,应补充钻探试验
或隐患探测。
3.建筑物出现裂缝的,应确定裂缝的分布、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检测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和保护层厚度。
4.土石坝出现较大变形的部位,可采用探测或挖坑等手段检测其填筑质量,并获得相应的物理力学指标。
5.建筑物出现渗漏现象的,应描绘其分布范围、性质及数量,量测其水量大小、浑浊度等,必要时应做水质分析。
6.溢洪道出现空蚀、冲刷破损严重的,应描绘其分布范围、数量及深度,检测混凝土强度,评价抗冲磨性能。
8.启闭机电设备应检测操作设备、配电设备及防雷与接地设备的安全性能。
(六)观测资料分析:
1.检验监测设施的有效性。测压管应进行灵敏度测试、管底淤积测试;位移测点应检验标点和基座;量水堰应检验堰体和集水沟;自动观测设施应进行采集测试。
2.监测系统完备性评价。包括监测项目、测点布置、观测频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监测资料是否及时整编分析等。
3.观测数据可靠性评价。包括监测仪器、自动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及精度,数据是否连续、有效等。
4.观测资料可采用绘制过程线图、分布图、相关图及测值比较等方法进行初步分析,有5 年以上的观测资料的应建立模型,进行定性、定量以及综合性系统分析。
5.观测资料重点分析内容包括变形、渗流、应力应变效应量的特征值和异常值、效应量随时间的变化规律、效应量在空间分布上的情况和特点、效应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定量关系和变化规律等。
6.观测资料分析评价应与现场检查和安全检测相结合,相互验证,对发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分析其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判断是否影响大坝安全,提出改善性建议。
(七)安全复核主要内容:
1.安全复核的内容包括防洪能力复核、结构安全复核、渗流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复核。
2.复核计算所采用的参数指标与最近一次鉴定不一致的,应当详细说明来源、取值理由等。
3.防洪能力复核应采用最近一次安全鉴定以来延长了的水文资料,进行设计洪水复核、调洪计算以及抗洪能力复核。若经推求的设计洪水成果(洪峰、洪量)未超过原设计洪水,可不进行调洪计算以及抗洪能力复核。
4.通过现场检查、安全检测和观测资料分析能够全面评价结构安全的,可不进行结构安全计算;不能够全面评价结构安全的,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结构安全复核,并作出安全评价。
5.渗流安全复核应重点针对现状存在的渗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结合观测资料分析辅以渗流计算,评价其渗透稳定性。
6.金属结构复核应根据现场检查和安全检测成果,
计算主要结构的强度、刚度和应力,并评价结构安全性。
(八)综合评价:
1.综合现场检查、安全检测、观测资料分析、安全复核的成果,评价现状大坝安全状况。
2.综合各专项安全性级别进行大坝安全分类。各专项安全性级别均达到“A”级、工程质量合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可评为一类坝;各专项安全性级别均达到“A”级但存在工程质量缺陷或运行管理不规范的、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是“B”级的,均可评为二类坝;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是“C”级的,应评为三类坝。
3.对大坝运行管理及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
二、水库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