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镇乡油房养鸡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后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河镇乡油房养鸡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招标人 |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7日11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恒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建安下浮0%;设计下浮30%;勘察下浮30% | |
项目经理:付朝江 | |
工期:12个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建安下浮0%;设计下浮6%;勘察下浮5% | |
项目经理:魏大贵 | |
工期:12个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亚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建安下浮0%;设计下浮6.5%;勘察下浮6.5% | |
项目经理:刘宗贤 | |
工期:12个月 | |
公示期 |
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6日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