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总体规划及勘测、设计(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711SZ-07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利发改审批【2017】49号《关于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总体规划及勘测、设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范围为三渡峡至腾龙二桥区段,全长18.1km,面积约181公顷。
2.2招标范围:清江源至腾龙洞清江总长80公里的景观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三渡峡至腾龙二桥区段的规划方案设计、勘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及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4财务要求:
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 11 月 1 日至2017年 10 月31 日)须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景观类设计项目(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7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07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路51号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108 号
邮 编: 445400 邮 编: 430077
联 系 人: 吴婧娇 联 系 人: 张婳、黄劲松
电 话: 0718-7282128 电 话: 027-87273505
传 真: 传 真: 027-8727365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 账 号: 127905433810603
2017 年 11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