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君文湿地公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11-13 14:35: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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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君文湿地公园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宝丰县人民政府以宝政文【2017】216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宝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君文湿地公园PPP项目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整治、湿地建设、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建筑设计、桥梁工程等。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 采购编号: BFPPP2017-09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3.2项目选址

本项目包括净肠河生态治理和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净肠河生态治理建设范围为北二环(桩号22+370)到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桩号19+850);生态湿地公园建设范围北至北二环,南至北一环,西至西环路,东至肖旗乡。

3.3 项目建设规模

3.3.1 河道整治

净肠河治理工程共计治理河道长度2.52km,建设范围为北二环(桩号22+370)到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桩号19+850),建设内容包含生态护岸约4.5km、新建液压坝1座、溢流堰1座。工程内容包含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截污控源工程、河道生态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净肠河治理段进行清淤、截污、岸线调整、驳岸修复等整治工作。此次河道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在保证治理段上游水质达标的情况下,着力修复河道自然健康的水生态系统,结合两岸湿地建设,形成具有综合价值的弹性景观。整治后的河道不仅能够对水体进行自净化,维持水陆生态平衡,还可以形成优美、自然的滨水景观。

3.3.2 湿地建设

在河道两岸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湿地,通过湿地植物和土壤层层过滤、吸附,水体沉降、稳定,逐步实现湿地水质自净化,水生态自维持。广义上的湿地,包括净肠河整个整治区域。园中重点建设,以净水和生态修复功能为主的典型湿地位于整治段上游,靠近北二环路区域;下游人行栈桥附近区域。

3.3.3 景观工程

通过对净肠河周边堤岸多样性景观规划设计,实现城市生活与河道之间的相互渗透,构筑舒适宜人的、自然优美的开放性城市滨水景观空间,创造人与浅滩、湖泊、岛屿、飞鸟、阳光、新鲜空气与周边建筑自然谐调的宜人环境,使净肠河成为穿越宝丰县西北部新区的绿色走廊。

3.3.4 海绵城市建设

将君文湿地公园建设成“渗、滞、蓄、净、用、排”六位一体的雨洪控制体系。结合净肠河河道现状特点和两岸各功能区段规划,在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的基础上,实施防洪减灾、雨水利用、污染治理等措施,实现“水清岸绿,弹性调控,与水共生,循环永续”的河道及湿地生态环境。

3.3.5 建筑设计

根据宝丰县及平顶山市市民休闲活动和赛事举办需求,园中设计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等公共建筑,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健身、休闲设施。在园中建设君文阁,作为公园地标性建筑。在净肠河北岸设计水街,提供休闲购物服务。

3.3.6 桥梁工程

为加强两岸互动,为游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步行通道,为主要场馆提供便利的车行条件,在净肠河上架设栈桥车行桥人行桥等桥梁工程。   

3.4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6309.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9920.6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161.82万元,基本预备费6086.60万元,建设期利息4140.00万元。

3.5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3.6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社会资本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3.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2财务要求: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3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3.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4.3.5其他要求: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请注意以下问题:

4.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4.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1114日至2017年11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和财务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另外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510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5-6533333

10.2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371-87520522   18039299030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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