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人民医院温泉新区医院地质勘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1-14 12:25:40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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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人民医院温泉新区医院地质勘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京财采计【2017】594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京山县人民医院温泉新区医院地质勘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HBMD-ZFCG-20171113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人民医院温泉新区医院地质勘测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为:1、对京山县人民医院温泉新区医院地质勘测项目进行详测、详勘及相应勘察服务工作,采购预算金额为40万元。

2、工期:30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岩石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6)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的信用报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7年11 14日起至2017年 11  16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报名,并同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为300元。

七、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24 日15:00时,地点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

八、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雷先生

电话: 189728756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国元

电话:13872909918

                            京山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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