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宁明县35kV天西变电站改造工程与宁明县驮龙变至宁明变35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7]453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宁明县35kV天西变电站改造工程与宁明县驮龙变至宁明变35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人为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度农网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宁明县35kV天西变电站改造工程与宁明县驮龙变至宁明变35kV线路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YLCZG20172008-N
2.2建设地点:广西宁明县。
2.3本次招标为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宁明县35kV天西变电站改造工程与宁明县驮龙变至宁明变35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为 2个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建设地点 |
1 |
宁明县驮龙变至宁明变35kV线路改造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106.86万元 |
120 |
宁明县 |
2 |
宁明县35kV天西变电站改造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171.70万元 |
120 |
宁明县 |
说明 |
|
2.4招标范围:按各项目施工图范围的送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变电站配套建筑工程和附属工程等施工(详见工程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变电站工程:
①施工设计图纸载明的:所有变电站配套建筑工程和附属工程、场地平整、主变基础、油池及消防柜、电缆沟、设备及构支架基础、主控楼(含室内照明、给排水)、配电装置室(含室内照明)、站区内供水、站区内外排水、站区道路及地坪、挡土墙、护坡、围墙及大门、进站道路、站区绿化工程、通风空调等工程。
②施工设计图纸载明的:站内电气安装工程(特别提示:含全站调试)、消防工程(含电缆防火灭火措施)、临时施工电源,48小时试运行;原有旧电气设备和土建拆除工程及旧材料的回收(归发包人所有并放入发包人指定的就近场所)(如有);但不含无人值守系统、负荷转移。
③除发包人提供的电气设备材料外包工包料,下列(但不仅限于下列)材料属本次招标范围:电气盘柜及设备所需基础型钢、 所有预埋铁件及构支架铁件、“三盘”、电缆防火灭火措施、室内照明等装置性材料。
2. 送电线路工程:
①施工设计图纸载明的:施工测量、工地运输、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含“三盘”、砼墩及基础钢材料、沙、石、水泥等材料,不含地脚螺栓)、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注:接地钢材采用热镀锌,由发包人提供)、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电缆工程(如有)、修人抬道工程、线路三牌安装、双回路塔刷漆分色(含材料费)等。改造工程原旧线路的折除及旧材料的回收(归发包人所有并放入发包人指定的场所)。
②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承包人包工包料。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力行业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交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没有被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主管机关限制其民事行为能力。
3.2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承装类四级(含)以上。
3.4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者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建造师证注册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二级注册建造师证超过注册有效期的须提供完整的延续注册页面;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投标期间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被查封)状态的;(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评标时查询到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3.7 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1项(以签定合同书为准),类似工程指:35kV及以上等级的送变电建设工程。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外包施工队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桂水电司[2012]186号)、《关于印发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外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电司安[2013]48号),列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关于外包施工企业2016年安全生产积分情况通报》、《关于外包施工企业2017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积分情况的通报》、《关于外包施工企业2017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积分情况的通报》、《关于外包施工企业2017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积分情况的通报》通报单位,且该单位严重违约、安全管理积分达到12分的,在投标时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说明: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投标文件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明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德华街59号 |
地 址:广西崇左市德天路105号二楼(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内) |
邮 编:532500 |
邮 编:532200 |
联 系 人: 黄祺钧 |
联系人:梁工 |
电 话: 0771-8621510 |
联系电话:0771-7833699、7835598 |
传 真: |
传 真:0771-7836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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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咨询电话:0771-7836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