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二中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二中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15)3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富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富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15)3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726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 8个日历天,设计周期22个日历天,施工周期 700 日历天 。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景观绿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
2.5质量目标: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中标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有关设计及其报批报审工作、概算编制及报批报审工作、以及设计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完全由设计单位承担并负责,同时接受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其余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同时接受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的相应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360天),接受招标人随时对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人员不全扣除总设计费10%,两次扣除20%,三次扣除30%。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360天),接受招标人随时对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人员不全扣除总设计费10%,两次扣除20%,三次扣除3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5 日至2017年 1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富顺县富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5)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6)联合体成员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所有成员(2)、(3)、(4)、(5)所要求的资料相关证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5)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6)联合体成员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所有成员(2)、(3)、(4)、(5)所要求的资料相关证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证件,均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证件,均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富顺县富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15号
邮 编: 6432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13-7100461
传 真: 0813-711255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1001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65123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