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金鸡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YFZC2017-G3-069-HT)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14 15:21:11   来源: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海之特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福县金鸡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永福县金鸡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内容:

永福县金鸡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YFZC2017-G3-069-HT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其具体内容为:

永福县金鸡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服务;设计费按照批复设计费的70%作为控制价,超过即为废标,设计单位投标时可在控制价的范围下浮,同时安全鉴定费用采取20万元包干制。

招标内容包括:永福县金鸡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项目安全鉴定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勘察、测量等勘测文件及设计报告、图纸及概(预)算编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交底、现场设计服务及工程验收等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二、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

(一)设计周期

(1)安全鉴定阶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安全鉴定成果(包括勘察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安全鉴定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之日起20日(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括勘察成果文件);

(3)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初步设计之日起20日(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另外商定;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问题,从接到业主电话开始24小时内应赶到工作地现场处理。

(二)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设计费按照批复设计费的70%作为控制价,超过即为废标,设计单位投标时可在控制价的范围下浮,同时安全鉴定费用采取20万元包干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

3、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为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通过有关年审的设计单位。

4、人员要求:(1)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近6年(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6年内)有承担过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勘察(测)设计的业绩(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内)。告知函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报名时提交,一份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7.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3.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询价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供应商应于2017年12月7日10时30分前将报价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报价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12月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前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询价文件回执码和报价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联系事项:

1.招标人:永福县水利局

  联系人:韦工   电话:13768905220

2.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馆4号门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3-5848888

3.监督部门:永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8518392

 

 

 

 

                                       海之特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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