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白杨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拟就恩施市白杨坪集镇二水厂建设勘察、设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白杨坪集镇二水厂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JHYES-BYP-2017-141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白杨坪集镇二水厂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包含初设、施工图阶段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工程勘察等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下达批文;提供施工期间所有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项目预算:约87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5.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信誉良好。
5.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水库枢纽、引调水)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
5.4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5.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5.6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5.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2 、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11时00分至2017年11月22日23时59分,登录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九、招标公告媒体: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13日09时00分-09时30分(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3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13日9时30分(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3开标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18-8299089
联 系 人:熊 锋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栋2单元301室
招 标 人:恩施市白杨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 城
电 话:15587584020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