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地质勘察二次

2017-11-15 17:28:40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62017150673 勘察|

1.招标条件

锦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锦州市滨海新区杏山物流园。

2.2服务周期:10日历天(具体服务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工程区域内的地质详勘及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并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2)投标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没有其他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111620171120(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69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1269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潘学东

  话:0416-21322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佟爽

  话:0416-3727777

  真:0416-3895678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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