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确发改招【2017】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确山县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确山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村级光伏扶贫项目
2.2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2.3建设规模:确山县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26.26MW,涉及76个村,每个村建设300千瓦(具备条件贫困村建设500千瓦)以下规模不等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光伏电站的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 、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电站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免费质保期: 运营期内的维保服务指日常保养(含人员工资、配件更换等),全部运行维护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负责。
2.8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运营期开始之日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确山县刘店镇、留庄镇、普会寺镇、双河镇、任店镇、盘龙办事处等乡镇(街道)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二标段:确山县李新店镇、三里河办事处、石滚河镇、竹沟镇、瓦岗镇、新安店镇、郎陵办事处等乡镇(街道)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2.10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400万元;二标段:8900万元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是生产或销售光伏组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货物来源渠道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四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2014年9月1日以来企业需具有至少一项光伏扶贫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项目单个容量大于4MW(含4MW)(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成员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所属的联合体的一方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报名期间内;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报名期间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企业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
3.9、每个企业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组成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第3.1、3.7、3.8条,其他资质业绩及相关要求由联合体各方联合满足;(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注: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自行复印。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3)货物来源渠道证明(如有);(4)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2014年9月1日以来企业需具有至少一项光伏扶贫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项目单个容量大于4MW(含4MW)(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成员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所属的联合体的一方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报名期间内;(7)投标企业提供报名期间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8)提供近三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9)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的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时,对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进行认证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无效标处理。)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说明:近三年是指2014年至2016年。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自行复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12:00分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圆整/标段,(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标段及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1001600000210
联系人:陈女士 0396-2782998
注: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5.3、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7日 8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确山县411公路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39927820
地 址:确山县未来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5938076607 0396-2683966
地 址: 驻马店市文明路与丰泽路交叉口博雅写字楼27楼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股
联系电话:0396-2782698
地 址:确山县双拥大道988号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 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