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兴镇白溪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公兴镇白溪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水函【2017】2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水函【2017】2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821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2.3 建设规模: 治理河长5公里,规划投资1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剑阁县公兴镇白溪浩河防洪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专题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允许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环评、水保专题报告编制允许牵头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完成。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21 日至2017年11月25日23时59分,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下同,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2月13 日09时 00分(见附件剑阁县公兴镇白溪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源新区市政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39-6600278
传 真: 0839-660027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 号 3 栋 402-404
邮 编: /
联 系 人: 何红燕
电 话: 158835245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