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干流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编号:ZJA1711170849
1、招标条件
黑河干流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张掖市黑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经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农经(2015)114号文件批复实施,经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农经(2017)66号对项目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批复,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张发改农经(2015)114号文件批复建设内容为:改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在黑河甘州区张掖宾馆至国道312线段4.43公里河道范围内建设右岸防洪堤5.21公里,其中,新建4.87公里、加固0.34公里。其中,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工程已利用自筹资金完成招投标并实施完成。
依据张发改农经(2017)66号重大设计变更批复,现对项目变更设计后的黑河东河甘州区张掖宾馆至国道312线4.9km河道范围内新建左岸防洪堤3.1km(黑甘左23+043.35~黑甘左26+143.35),新建护岸0.37km(护岸0+000~护岸0+370)进行施工、监理招标。
2.2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拟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黑河干流张掖市甘州区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黑河干流张掖市甘州区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4-2016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4年以来)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总监被聘用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聘用书、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专业));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拟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原件及社保网站查询的近六个月的社保和身份证为依据)。
3.1.3 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或建设厅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并在有效期内。
3.4投标申请人必须持企业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5企业资质必须年检合格,各种证件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开标时第一标段必须为拟投本项目标段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同时递交企业证件副本原件以及拟投本项目标段的人员证件原件、《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项目主要人员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人社部门出具或确认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工程相关业绩资料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防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证分离”乱象的发生,中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携带资格证原件在项目进场时交由建设单位查验管理。本项目坚决杜绝以他人名义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总监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同时递交企业证件副本原件以及拟投本项目标段的人员证件原件、《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项目主要人员提供(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社部门出具或确认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工程相关业绩资料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后(投标人必须在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后,再进入交易中心网站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而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应于2017 年 11 月24 日9时00分至2017年 11 月 30 日17 时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zyggzy.com)。且报名截止后的1天内到代理机构登记领取现场勘察登记表,过期不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19 日9时00分,地点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领取现场勘察登记表和参加现场踏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 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CA证书联系人:吴鑫,电话:18193651780),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中《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6.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段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张掖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936-868551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掖市黑河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大成学校南侧(崇圣嘉园5号商业楼)
邮 编:734000
联 系 人: 王增祥
电 话:18189368189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鑫汇国际时代广场2楼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人:华国伟
联系电话:15379273466
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936-8585989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zyggzy.com